常熟市:挺纪在前 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
今年以来,常熟市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截止目前,已谈话函询14人次。
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该市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探索防范预警机制,出台《常熟市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适用情形、程序方式等内容,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审核统一制式表格文书,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
创新形式,压实两个责任。 通过建立谈话函询工作统筹协调、定期报送、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配套措施,督促提醒各级党组织、纪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实施谈话对象分级审批制度,完善谈话通知、谈话函询审批、谈话函询结果处置审批等程序环节,实现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痕迹化管理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全过程留痕。
完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对于通过谈话函询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视问题性质综合运用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措施纠正或退赔,发挥谈话函询的辐射效果。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形态转化,对屡教不改,符合规定的从重、加重情形的,可从第一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并从严从重处理,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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