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紧盯"不落实的事" 严查"不落实的人"
贵州省纪委坚持将“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导向制度化、常态化,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7年1至11月,共对171个党组织、7个纪委(纪检组)和1890名履责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针对一些地方或部门依然存在不愿担责、不敢负责、不善履责的问题,省纪委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各级党组织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重点突出“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和承担义务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开展问责。对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用鲜活案例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2017年1至11月,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不力的19个党组织175人进行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的65个党组织390人进行问责,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导致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3个党组织115人进行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1起。
省纪委注意厘清责任,扎紧制度笼子,突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总要求,协助省委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使各责任主体对照清单履行职责。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终身问责和问责情况通报制度。(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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