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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将鼓励实名举报落实到乡镇纪委一线

来源:省纪委清风扬帆网 作者:王辉、赵娅楠 时间:2018-04-03 15:22:43 点击: 【字体:

    “您好,请您近期抽空到凤凰镇纪委领取实名举报奖励,来的时候别忘记带好本人身份证件,我们的办公地点在镇机关四楼。”近日,一实名举报人接到来自张家港市凤凰镇纪委的电话。

  这是张家港市乡镇纪委首次对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励,奖励金额为1000元。据悉,2017年,举报人向该镇纪委反映一党员干部私设“账外账”问题,相关违纪问题得以查实,涉案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二万余元。

  为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党员干部的监督,提倡实名举报,早在1997年,张家港市纪委就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鼓励广大群众以真实姓名、确切联系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特别是针对党组织、共产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违纪行为。对查实的实名举报线索,一般按案件挽回或者减少经济损失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以内发放奖励金,同时设定了最低1000元和最高20万元的奖励标准。

  今年,张家港市在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格局的基础上,将鼓励实名举报落实到乡镇纪委一线,将监督干部纪律问题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社会角落。凤凰镇纪委在官方微信“江南美凤凰”上公告《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在政务窗口、办事大厅、基层站所等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布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和网络举报信箱等。同时,乡镇纪委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在接待来访、了解问题线索、联系举报人等方面均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经查证属实并对突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按照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的奖励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办理奖励有功人员工作中,依旧遵循保密原则,不泄露外传举报的有关情况,不公开报道举报人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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