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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连云区:一监察对象收好处费被查处

时间:2018-04-23 08:53:33 点击: 【字体:

“原来学校的管理人员也是监察对象,违规违法了监委就会查办,我给监察全覆盖点个赞!”“不仅如此,如果普通教师临时行使公权力收受好处,也要被处理,这下看谁还敢乱伸手!”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监委对大港中等专业学校科研处主任董自舜违法问题的通报,在该区引起强烈反响。

2017年12月,连云区纪委监察局收到群众对董自舜相关问题的举报,随即开展初核。2018年1月5日,连云区监委成立,1月19日,连云区监委对董自舜立案调查。

经过13天的调查,调查组依法运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搜查等6项调查措施,案情水落石出,董自舜心服口服。

经查,2016年4月至12月,董自舜在兼管学校教务处期间,多次利用招生之机收取好处费共1.35万元。连云区监委给予董自舜记过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其收受的好处费全部收缴。

“区监委成立后,我们注重发挥监察全覆盖的威力,把监督的网络越织越密,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职人员违规违法问题。”连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费小岩说。(邓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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