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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推动制度优势向精准问责转化

时间:2018-05-23 11:20:01 点击: 【字体:

    不久前,因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龚建宇等5人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2名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分,南通市委决定对该市汽运集团原党委书记张兆成、纪委书记杨曙春实施“一案双查”,追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责任。案件一经曝光,在全市上下引发不小波动。

  像这样的案件,2017年该市查处了252件,同比上升769%。之所以党内问责案件数量成倍增长,秘密在于南通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创新《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打造“链区网”运行模式,从制度层面上破解程序繁、主体多、监督难等制约问责案件查处的“老大难”问题,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党内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抓住一条主线,理顺程序链

  “监督执纪问责是一个有机整体,都是循着问题线索这个主线开展的,不能脱离监督执纪谈问责”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锋在制度起草之初就提出要求。

  基于这一思路,该市整合梳理、化繁为简,将问责工作设定为前期、中期、后期3个阶段11项程序,其中,前期阶段涵盖线索来源、报备、移送、处置等程序,中期阶段涵盖问责启动、调查、审核、决定等程序,后期阶段涵盖宣布执行、结案归档、跟踪督查等程序,形成脉络清晰、层次分明的问责程序链条。

  针对问责工作面广量大的现实,增设简易问责程序,对于相关职能室发现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责问题,可由线索来源程序直接“切换”至线索处置程序,加快问责工作节奏。

  突出权责一致,划清责任区

  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就会导致推诿扯皮、难以落实。所以规范问责工作,关键在于解决好“谁来问责”这个核心问题。

  根据不同问题线索和职能范畴,该市将问责主体细化为3类,第一类为涉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或管辖范围内发生典型违纪案件需要进行“一案双查”的,以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执纪监督室承办;第二类为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的,或者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以及在督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进行问责处理的,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第三类为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干部监督室承办。承办室对问责工作全程负责。

  问责只是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该市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结合“两个责任”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被问责对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专项评估。发现整改落实不力的,实施再问责,锁紧问责管理“闭环”。

  环环相连紧扣,构建监督网

  问责权同样存在风险。为有效约束履行问责权力,该市探索将监督环节嵌入问责程序之中,推行“三备案两会商”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室在履行线索报备、问责启动和结案归档程序时,须将有关情况报案管室备案,便于跟踪问责问题线索处置进程。成立由承办室、审理室、案管室组成的问责审核小组,对拟问责事实进行审核会商,合理确定问责方式,并报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会商,形成问责决定,有效压缩问责自由裁量权,防止失责不问、问责不严。

  同时,加强问责可回溯管理,制定《问责问题线索清单报送表》《问责问题线索拟办单》《问责问题线索移送签收单》《问责审查呈批表》等样式,规范文本形制,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加强党内问责是一项与时俱进的新课题,需要我们秉持改革创新的精神,持续摸索总结,不断将成熟经验上升固化为制度规范,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提供制度支撑。”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缪海涛 季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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