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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十三项举措“督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省纪委清风扬帆网 时间:2018-05-26 10:44:19 点击: 【字体:

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建立约谈教育机制、督促移送问题线索、坚持通报曝光……昆山市委印发的《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方案》提出十三项举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督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今年2月以来,昆山市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明确2018年工作目标和重点挂牌督办任务,与各区镇、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目标任务向下分解落实。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齐心协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引导广大党员、监察对象带头落实责任,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昆山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方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施、各级环保督察整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党员、监察对象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等6项监督重点,立足执纪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专责监督、责任追究,多举措运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全要素使用监督调查处置手段,重点落实13项具体举措:有效督促责任落实;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约谈教育机制;督促移送问题线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选准专责监督对象;分析提出监督意见;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坚持问责必严;坚持违法必究;坚持通报曝光。

  在具体实践中,该市纪委市监委对照文件要求不仅将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纳入移送范畴,同时还将党员及其直系亲属、监察对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线索纳入其中,督促引导各级党员、监察对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还同步建立问题发现、约谈教育、督促整改于一体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定期梳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等各方信息,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确保整改效果,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监督问责闭合链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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