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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深化开展“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

时间:2018-07-31 15:09:49 点击: 【字体:

“2017年以来,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19起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对1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家庭37户68人。”

这是扬中市围绕扶贫攻坚、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和挂牌督办行动的成绩单,也是阶段性工作成果。今年,为着力铲除农村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该市继续开展“三治理一挂牌”深化提升行动,以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的执着态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米”。

扬中市不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精准脱贫核查核对和“回头看”行动,整理汇编了《扬中市精准扶贫政策指南》,对219户一般脱贫户实现调研核查全覆盖,推动扶贫项目投产增效。修订完善《扬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补齐三资监管短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6个试点村(社区)完成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份量化等工作。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阳光“APP”和非现金结算试点工作,按照“应进必进”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对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面积和资金开展全面检查。

为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实时性和有效性,该市巩固拓展“扶贫阳光监管、涉农资金监管和手机‘APP’、‘三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四大平台建设成果,加大业务培训,紧盯资金录入是否及时、信息数据是否真实等方面,按照科学识别、实时监测、及时调整、全面统计的思路,通过“线上监管+线下督查”的方式,对工作进展实现有效核查、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推进工作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挂牌督办,开展专项督查19次,转问题线索3件。

“我们将治理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履责担当、从严治党’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通过约谈提醒、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对在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施问责追究,推动取得预期成效。”扬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巫晓辉如是说。(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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