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彰显“治病救人”功效
“孙局长,在查处你单位张某某违纪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你单位存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这是给你单位的《纪律检查监督意见书》,请查收。”“我一定认真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杜绝相关情况再次发生。”2018年7月6日,连云港市连云区纪委监委发出了今年的第6份《纪律检查监督意见书》。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审查调查工作的治本功能,连云港市连云区纪委监委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排查廉政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体制机制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或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整改落实,定期回访被处分人,让审查调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功效最大化。
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连云区纪委监委根据案件特点及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纪律检查监督意见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强化抓早抓小意识,对潜在违纪人员早提醒、早谈话,对错误问题早纠正、早整改。今年上半年,仅针对农村干部违纪案件,就发出《纪律检查监督意见书》3份,督促相关发案单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在处分决定下达后,连云区纪委监委根据案件审理实际,结合处分决定期限长短和轻重差异,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个人、家庭、单位和社区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回访方式对受处分人进行回访谈话,积极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教育其从思想上认识错误,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调整工作心态。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将纪律规矩的宣传融入回访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避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今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回访区直属单位17家、受处分党员干部4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回访教育效果。
针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连云区纪委监委开展“送处分上门”活动,并制作成警示教育光盘或宣传教育资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2018年6月,针对某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直接在该校党支部大会上宣读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当场谈认识体会并进行书面检讨。会后,该校要求与会党员干部结合该案件,把自己摆进去,见人见事谈体会,切实发挥党纪处分的警示教育作用。(张晓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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