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旁听庭审 助推法法无缝衔接
“被告人,你对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
……
日前,阜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原农工办科级干部王某等人的职务犯罪案件,与以往旁听庭审不同的是,此次旁听席上,除了警示教育对象、涉案人员亲属外,还整齐地坐着一群由阜宁县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学员团”,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组团”来庭审现场学习了。
目前,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能够综合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旁听庭审不仅是一堂直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更是一堂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课”。
阜宁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开展证据展示、质证认证、辩护论辩等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让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阶段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回头看”,对如何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以及证据之间如何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锁链等有更深刻的认识,有助于更好地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我们这次专门组织一线办案人员参与旁听,及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大背景,保证审查调查工作顺利进行。”阜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徐骏表示。
“在法庭举证质证的过程中,我对自己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进行‘回头看’,发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下一次办案中能更有效地运用各项调查措施,提高采集各类证据的能力。”纪检员吴宁颇有心得。
“调查不能只重结果,程序合法合规是前提,对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收集方式、甚至是取证的地点,都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则在法庭上根本经不起辩护人的质证。”纪监二室黄永生主任在讨论环节中发言。
旁听庭审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收获满满,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也取得“以案释法、以听促学”的良好效果。“把‘纪法课堂’搬进庭审现场,以典型案件作为‘学习活教材’,实现了警示教育与业务培训同频共振,推动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阜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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