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扎实开展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专项行动
“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相关要求,按照市纪委通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高压态势,有力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就2018年4月至6月专项行动的情况分析通报如下……”近日,苏州市纪委印发《关于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行动的情况分析通报》,对近期全市各地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情况予以通报。
自去年以来,经过精心顶层设计和强有力布局,苏州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植入”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村务e阳光微信公众号、村务卡非现金结算、农村产权线上交易、“政经分开”等五大“模块”,布下一个“监管矩阵”,打造了“三资”管理“升级版”。今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治理工作,苏州市部署从今年4月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专项行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苏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将查处的重点内容确定为:一是违反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各项管理规定;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三是不认真落实《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五大行动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重点和着力点,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形成了震慑。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5项重点工作,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认真逐条对照,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针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苏州市开展了“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的同时,苏州市注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问题,坚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督查发现的问题,全市各地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强化整改落实,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案件看,我们发现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在查处的43件案件中,涉及集体资金的33件,占查处‘三资’案件总数的76.74%,涉及集体资源的6件,占13.95%,涉及集体资产的4件,占9.3%。”苏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在介绍专项行动查处案件特点时说。
据了解,2018年4月至6月,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3件,首次违纪发生在2017年的仅5件,起到了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效果。在立案查处的43件案件中,有12件是通过信访举报发现、查处的,1件为上级交办,其余30件均是通过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自行发现、查处的,主动发现、查处的比例高达69.77%。(褚新宇 刘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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