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他山之石>详细内容

泰州市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考评:抽查案件238件 发现问题845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9-05 16:26:21 点击: 【字体:

“某单位工作人员刘某失职渎职案卷宗没有证明刘某主体身份的书证。”

  这是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日前在案件质量检查考评中发现和反馈的一个问题。

  “此次检查反馈的情况详细,指出的问题直接,这让我们大吃一惊。一些我们平时不太关注的细节,都被检查组毫不留情地指出来了。”该市一名市(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在听了检查组的情况反馈后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今年7月中下旬到8月中旬,该市纪委监委组织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骨干成立检查组,对所辖各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2016年以来办结的党纪政纪(务)案件质量进行了检查。

  “我们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政治生命,因此在案件质量上不能有一点瑕疵,你们在开展检查考评时千万不能大而化之,一定要有‘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泰州市监委委员丁军青反复叮嘱检查组。

  该市纪委监委根据以往案件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当前对办案工作的新要求,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处分执行和其他等七个方面,梳理了45种案件质量容易出现的问题清单,包括:事实不清、不能清晰全面地反映违纪人员具体违纪行为的,立案依据的违纪违法事实查否但未说明原因的,没有主体身份证据材料的,未对有争议的定性作出必要论证说理的,等等。

  每到一个市(区),检查组都会从当地2016年以来办结的党纪政纪(务)案件中随机抽取至少30件案件进行检查,其中市(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案件各不少于15件,重点是:各市(区)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违反群众纪律、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与“三大攻坚战”相关的案件。

  “我们对照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和考评标准,对随机抽取的238件案件卷宗逐一过堂,共发现问题845个。”检查组组长、泰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张国胜介绍说,对发现的所有问题,检查组逐一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相关市(区)纪委监委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20日内报市纪委监委检查组。

  “截至目前,73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113个问题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近期,我们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张国胜说。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