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新《条例》学习走进“小班”课堂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所以这次新《条例》把‘家风建设’首次写进,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9月6日上午,泗阳县纪委监委“小班化”专业培训课上,宣教室庄胜昔主任说到。
这样的培训,已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的新常态和必修课,自泗阳县监委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十八期“小班化”课堂。新《条例》出台后,泗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小班化”课堂平台优势,按部门、工作职能分批次计划组织5场培训,把学习新《条例》作为近期小班化培训的重点内容,参与本次培训的是15名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在派驻监督中,如何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结合新《条例》,如何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应注意哪几个方面?这些都是培训的重点内容,也成为各派驻纪检组长探讨的热门话题。同时授课人员还特意围绕新、旧条例的对比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听课者一目了然,入脑入心。
开展“小班化”集中培训,法案结合细解析,这是该县“小班化”学习的又一重要举措。“小班化”集中学习培训课不但认真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条规内容,还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解析,特别是对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逐一剖析,学习效果明显提高。
“以前的自学,总感觉学不到位,不透彻,遇到问题还得向领导、同事请教。”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的徐小丹深有感触地说,“小班化”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让我们能及时学习新知识、新业务。通过集中培训,使我从一知半解到熟练掌握,从办案心怵犹豫到信心十足,在日常执纪问责也更有底气……”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小班化’培训平台,开展四期培训,把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到位,确保一个不拉,逐步把‘打铁之人’淬炼成为‘铁打之人’,着力打造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的‘行家里手’。” 泗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启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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