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探索派驻机构审理新模式
“喻某是国企管理人员,立案依据为什么会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这份卷宗里缺少《案件形式审核表》,按照最新要求必须要有。”
“这份阅档摘录时间迟于立案时间,存在明显不规范……”
9月14日下午,淮安市淮阴区派驻机构审理小组召开集体会审会,对8月份以来立案的13起案件进行预审。
今年以来,淮阴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坚持查审分开,创新案件审理模式,通过小组预审、专业协审、组际互审等形式,规范审理由派驻机构经办、以所驻单位党组织或所驻单位名义立案审查的案件。
派驻机构从11个派驻组各抽调一人组成审理小组,对派驻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预审,提出初步审理意见,移送区纪委审理室审理。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开展协审,为审理小组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对案件进行“双重”把关,确保案件符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各派驻组之间开展组际交叉互审,对每份案卷逐项审核,对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等环节,从事实、证言、证据、定性、量纪、处理、程序等方面仔细查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深入进行整改。
“审理模式的创新探索大大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同时也提升了审理人员的审理能力。”淮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崔钧表示。
据悉,2018年以来,该区派驻机构已完成对46件案件的审理,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案件质量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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