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建立预警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纪委探索监督执纪新模式,建立了集教育预警、督责预警、考核预警、巡察预警于一体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抓早、抓小、抓实、抓苗头”的预警机制,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教育预警,常打“预防针”。建立入党考纪、任前考纪、年度考纪“三考”机制,联合组织部制定《海陵区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前党章党规党纪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今年拟提拔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任前考纪。结合首起留置案件开庭审理,将廉政教育移到庭审现场,组织140余名纪检干部、案发单位中层干部和各单位区管干部现场旁听,用现场感受、现身说法,警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防线、拒绝腐败,实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依托区委理论学习宣讲团、“每月一讲”“每周一学”等途径,全方位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六进”活动,打好廉政“预防针”。
督责预警,压实“责任状”。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政治生态预警范畴,建立任务交办书、提醒建议书、履责留痕书、总结报告书“四书”制度,督促提醒四套班子领导和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督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推行履责情况“线上线下”双记实制度,对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认真的,及时提醒预警、跟踪督导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可追溯、可倒查、可考核。深化拓展“两谈一考”机制,开展8期“廉情直询”活动,发放预警督办单45份,督促主责部门履责尽责。
考核预警,善用“指挥棒”。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四风”整治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随机考核。每年协助区委组织3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向区委常委会当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10家镇街园区、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靠后、问题集中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零问责”的部门单位及时提醒、约谈和重点督导。
巡察预警,常念“紧箍咒”。把政治生态作为区委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全面研判、精准发现、及时预警、跟踪治理,切实发挥巡察“利剑”效应。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底稿”制度,编制“底稿”404份,实现巡察工作全程留痕。延伸巡察范围,采取“巡镇带村”“巡察组+”“区镇联动”“交叉互巡”等模式,开展基层村居巡察,剑指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下发提示预警函15份,实行“清单式”问题整治,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并下发给全区各部门单位进行对照检查、查纠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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