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用活庭审“活教材” 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
“我对不起党对我的培养,对不起村民亲友对我的信任,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对不起我的家庭……”庭审最后,被告席上的金某某声音哽咽,握着忏悔书的双手不停颤抖……
日前,涟水第一起未经留置移送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案件——原五港镇三里村党总支部书记金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涟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将党风廉政教育课堂移到庭审现场,组织发案单位及相关乡镇的纪委书记及其村党组织书记、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旁听了庭审,以案学法、以案明纪,以审促廉。
“虚报本村保洁人员名单冒领保洁工资,侵占有国家资金。他落得今天的境地,给同样是村干部的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徐集乡上庄村党总支书记王士玉表示。
“金某某是我的老同事,今天看到他站在被告席,对我触动很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此为戒,进一步牵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牛鼻子’,对村级财务风险点进行重新疏理,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走出庭审现场,五港镇镇薛桥村党总支书记李德明深有感触。
据悉,本次法院庭审,发案乡镇、相关乡镇的纪委书记及其村党组织书记、纪委监委干部等共100余人“零距离”现场旁听,通过典型真实案例接受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组织20余名一线业务干部到现场旁听,有效地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助推了纪法衔接深度融合。
“今年来,我县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20余次,有效推进了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同时,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2批次98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30余场,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日趋巩固。”涟水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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