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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学深悟透新《条例》 为监督执纪“加油充电”

时间:2018-10-09 15:03:53 点击: 【字体:

    “2016年,张渚镇党委吕某以考察土地整理项目为名,赴浙江省丽水市公款旅游。当时,相关党员干部都受到了纪律处分。参照新修订的《条例》,这起“四风”隐形变异案件的定性将更加明确......”

  这是国庆假期后,宜兴市纪委、市监委开展新《条例》专题学习会时,运用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的场景。

  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启用。宜兴市纪委监委狠抓《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放松,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继续深入学习,把学深悟透、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创新思路,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学习,让《条例》入脑入心,使监督执纪更精准更有效。

  多措并举全面学。通过讲座集中学、科室分散学、个人自主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自《条例》发布以来,在中心组学习会、部门学习会中加入《条例》学习内容,已先后组织十余场学习会,每次学习会指定3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在全委学习的基础上,宜兴市纪委、市监委还要求全市各机关、各级党组织,通过上党课、读报讨论、座谈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通过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在全市上下各机关党组织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理清思路重点学。通过对新版《条例》的原文全文学习,打好理论根基,让《条例》牢牢扎根在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之中。在此基础上,以修订前后《条例》的变化为重点,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漫画和视频解读等内容,开展“首次将家风建设写入新《条例》”“围绕政治纪律,《条例》新增了这些内容”等专题专项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同时针对宜兴当地以及周边地区真实发生的案例,结合《条例》进行再解读,准确把握《条例》中的时代性,增强全体人员的政治敏锐性,真正把执纪和执法融会贯通起来,做到烂熟于心,为更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重要保障。

  结合实际长远学。把学《条例》融入到日常,要求全体党员克服学习时间不足、知识储备不够、学习定力不强等短板,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将《条例》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把《条例》与当前的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相结合,用好《条例》这柄“利剑”,全面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同时定期开展相关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做,以做促学,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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