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李组长,这是区财政局的巡察反馈报告和整改报告,现移交给你们,请你们协助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这是日前常州市武进区委巡察办副主任蒋轶佶与该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俊交接巡察反馈材料时的一幕。
为切实提升巡察监督工作实效,近期,武进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着力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对接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监督协调协作,形成优势互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无缝对接,巡前沟通盯弱项。“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哪里,巡前应与区纪委相关职能科室充分对接沟通,确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武进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周栋在讨论巡察工作时说道。建立共同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机制,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认真研究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提供给区委巡察办。区委安排开展“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时,相关室(组)将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党组织作为重点安排的建议对象。巡察组进驻前,根据收集被巡察单位重要问题线索,列出需要重点关注的专项问题,努力成为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指南针”,提高巡察把脉问诊质效。
协调联动,巡中协作挖问题。巡察期间,选派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和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的干部加入巡察组,提高巡察工作的精准度和识别力。建立重要情况通报机制,积极协助巡察组深化问题线索,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通过多向互动、协调联动,进一步形成合力,做到导向清晰、发力精准、深挖问题,形成震慑。
全力跟进,巡后推动促整改。“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武进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符毅梅表示。建立工作成果互通机制,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机构及时向区纪委案管室、派驻纪检组等相关部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移交问题线索。区纪委执纪监督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即着手做好问题事项的整改落实,细化整改措施,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据统计,自2017年武进区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已开展六轮巡察工作,累计发现问题660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660条,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79件,其中立案处理1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