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用好监督意见书 放大专责监督效应
“你局对老三河沿线码头监管缺位、履职不力……建议你局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日前,金湖县纪委监委在县水务局组织召开监督意见书送达通报会,会上通报了信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县水务局履职不力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我们将坚决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对监督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主动认领,细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金湖县水务局负责人潘九海在会上表态道。
今年以来,金湖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提出监督意见的同时,组织召开送达通报会,将监督意见书专程送达被监督单位,让问题接受集体监督,以提高监督意见书的仪式感和严肃性,发挥专责监督的“长牙”、“带电”作用。
“监督意见书不能为发而发,送达通报会更不能为开而开,要直面问题,红脸出汗,开出成效。”金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克富表示。
为确保监督意见的有效落实,金湖县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时跟踪,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等情形,及时提出反馈意见,督促全面有效整改。此外,通过现场督查,对被监督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
截至目前,金湖县纪委监委已发出监督意见书7份,组织召开送达通报会5次,通过督促整改、责任压实及结果评价等,倒逼被监督单位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不断放大专责监督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