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巡察督办三环节提高巡察整改质量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为防止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雨花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探索有效固定方式,强化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督办督查,前六轮共推动各级党组织整改问题618个,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190人。
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要求被巡察单位先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区领导及巡察办、巡察组有关同志列席,会上班子成员要从理论武装、党性锻炼、遵规守纪和开拓创新上对自己思想和工作做一次全面排查,结合自身“一岗双责”,对照“两准则、四条例”,认真查摆个人作风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并开展相互批评,查摆问题及批评意见纳入本单位问题清单及责任清单,与巡察反馈问题一并整改。
组织整改落实民主测评。为期2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将整改情况进行党内公开,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测评会,由巡察办现场发放测评表,对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期间问题排查是否彻底、整改建议是否切实可行、问题是否按期解决、自查问题是否情况属实、预期效果如何等五大方面进行评价,测评满意率在95﹪以上的准予通过,低于95﹪的,要求在2个月内重新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刚结束的第六轮巡察整改中,共向3家单位发出测评表267份,收回261份,平均满意率为96.8﹪。
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由巡察办人员及部分兼职干部组成回访督查组,在被巡察单位“双公开”后分别进驻,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一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对于长期坚持或一时难以完成的是否制定了详细举措及时间表;二看是否通过整改推动工作,是否将单位中心工作与整改工作相结合,是否通过整改改进了班子建设,通过听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就整改论整改,不与产业发展、生态环保、为民服务等中心工作相结合的街道给予提醒,责令其重新梳理,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三看台账资料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期间规定动作是否到位,是否全程留痕,结合提级巡察,同步抽查下一级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及资料归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