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对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跟踪督办
“信丰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在核查相关问题过程中,发现小江镇中兴村在集体山场承包经营中存在账目不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现建议你们……”近日,江西省信丰县纪委监委向小江镇政府发出了一份监察建议书,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该镇中兴村村委会集体山场承包期间的收入情况进行清查的建议。
今年以来,信丰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特点,向相关被巡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调查组将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需要整改落实事项,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针对这些问题和漏洞,进行深入剖析,研究相关制度规定。经县纪委监委专题会议研判后,向相关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建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督促部门单位建章立制。
“作为‘再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监察建议书就是要达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监察建议书管理,通过现场督察和‘回头看’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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