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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多向发力 实现审理力量和质量双提升

来源:清风扬帆 时间:2018-12-20 19:30:01 点击: 【字体:

江北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一年多来,新区纪工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加强队伍建设和规范审理流程入手,审理力量从无到有,从一个人到一支队伍,实现由“零”到“一”的升级,不断推动新区审理力量和案件质量迈上新高度。今年以来,新区共审结自办案件34件,协审基层案件83件。

  由“零”到“一”,加强审理队伍建设。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之初,审理室仅有1名兼职借用人员,审理队伍数量捉襟见肘。面对人少件多的局面,新区从优化队伍“存量”、新增队伍“新鲜血液”两方面入手,克服人手紧缺的困难,实现了审理队伍数量与质量双提升。通过以干带训,提升审理队伍质量。从检查室调配1名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审理部门,每月安排1名街道审理人员跟班轮训,不定期组织集中审理,以战带训,共同提升队伍素质;其次,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充实审理队伍力量,依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录了具有法官、律师等经历的专业力量数人,为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审理队伍的专业化素质。

  规范流程,优化完善审理机制。新区辖区有7个街道,有1个原属六合区管理,2个属原化工园区管理,4个原属浦口区管理,各街道审理工作流程不统一,在实际审理过程中,容易造成流程“打架”现象。为此,新区纪工委将辖区7个街道的审理流程进行梳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江北新区纪工委执纪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执纪审理”“协助审理”和“刑事判决件直处”进行了规范,让审理人员能“按图索骥”,从而大大提高案件质量;另外新区将7个街道分成2个片区,通过互相支援、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探讨业务,从而提升街道案件质量,并推动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办案质量。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案件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新区纪工委与时俱进,转变案件审理工作理念,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在全市开展的案件质量检查和新区案件质量自查中,新区查办的案件基本符合案件质量要求。通过以学促进、以案促学,提升办案能力。每周组织审理人员学习最新的党纪法规,及时将中央、省、市最新卷宗材料和“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答疑”印发街道审理人员学习,编印新区“案件质量十提醒” “案件移送协审十检查”,提升审理人员履职能力;灵活方式方法,提升执纪审理效果。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压实到基层党组织,原则上避免了新区纪工委直处现象发生。要求对党员作出处分时,要按党章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扩大提升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司海洋 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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