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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三双”制度打好巡察监督“组合拳”

来源:清风扬帆 时间:2018-12-21 09:06:24 点击: 【字体:

今年以来,六合区委巡察机构通过实施三个“双”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和巡察成果转化落实。

  实行巡察情况“双报告”制度。按照巡察工作流程,一方面向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报告每轮巡察情况,取得区领导重视支持,切实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另一方面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使其了解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关注巡察整改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推进整改落实,形成高位抓整改的工作态势。

  实行巡察结果“双反馈”制度。巡察结果既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同时,又向联系的纪检监察组、组织部门等职能部门反馈,充分发挥阶段性监督和日常监督综合作用。区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职机关,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开展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问题、选人用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等普遍性、倾向性和领域性问题的整改情况交由区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实行巡察整改“双公开”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坚持以公开促整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拟不公开事项报区委巡察办备案。向党内公开整改情况,除尚未公布立案的案件外,其他情况原原本本向党内通报。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鼓励和支持党组织和党员依据党内法规,通过检查、督促、评价、举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态度、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在办案件;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区委巡察办还会同被巡察党组织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集中公开整改情况,扩大社会知晓面,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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