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多招齐发加强城建企业廉洁风险防控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将廉洁风险防控作为强化专责监督、推动标本兼治的实践抓手,以找准风险为基础,以强化管控为关键,以加强监督为保障,推动了权力规范高效运行,促进了集团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工程稳步推进、资金安全使用、人员清正廉洁。
精细化排查,找准廉洁风险点。梳理权力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基础。紧紧围绕人、财、物等权力事项,从个人、部门、单位三个层面,深入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严查个人履职用权风险。通过个人查、集体评、组织审等方式,组织全体人员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严查部门业务流程风险。重点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对照部门职责,从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查找风险点,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严查单位决策用权风险。重点针对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目前,集团10个部室、12家二级公司及其权属企业共排查出风险点4521个,其中高等级风险点348个,中等级风险点1372个,低等级风险点2801个。
深层次管控,压缩自由裁量权。强化管控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坚持从机构设置、流程设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机构。集团各部门、各权属企业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把源头预防的责任细化到部门的具体岗位和人员。重点围绕工程建设招投标、大额资金管理使用这两个最大“风险源”,成立集团招标中心,按照中心之外无交易的原则,推动应招尽招、应进必进;在全省首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系统,工程款拔付“见单不见人”,严格遵照工程进度单及合同约定拔付,防范了大额资金管理使用风险。强化流程管理。针对部门及权属企业权力事项的特点及运行规律,编制相应的工作流程图,进一步严密程序,量化标准,防止个人随意行事。增设大额资金使用跟踪审计环节,制定招投标工作流程风险图,突出问题导向,在权力运行的各个风险环节上实施流程控制,达到权力制衡目的,从源头上防控廉洁风险。健全制度机制。针对廉洁风险随企业改革发展不断转移的规律,坚持查控结合,动态管理,建立经常性的风险排查制度,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持续得到关注和防范。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审议通过《城建控股集团招投标工作纪律“四要十不准”》,修订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全方位监督,增强防控时效性。加强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保障。通过强化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强大合力,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压实监督责任。与权属企业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将廉洁风险防控作为对企业考核重要依据,纳入管党治党责任“四张清单”,建立履责记实制度,出台检查考核办法,构建“四张清单”明责交责、“履责记实”履责记责、“考核检查”考责督责、“问题导向”追责问责的管党治党责任闭环,推动廉洁风险防控责任落到实处。深化“派巡”监督。启动集团派驻、巡察 “一体化”监督,按照“平时派驻,用时巡察,交叉任职”的思路,成立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巡察组,重点围绕政治生态强化派驻监督,围绕“六大建设”强化巡察监督,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两个全覆盖”质量,自“派巡”监督启动以来,共发现各类问题134个。同时,狠抓结果运用,针对风险防控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或单位,深入剖析问题及症结所在,形成专责监督意见书,确保权力在监督的环境下行使、在法纪的轨道上运行。创新智慧监管。打造以“四库二平台”( 人员信息库、廉洁风险库、政治生态库、法律法规库、监督执纪问责平台和信访举报平台)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智慧监管;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标前、标中、标后管理全程留痕,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终身追问责;推进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强化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发挥资金管理中心作用,实现应收应付账款清单式管理。通过构建“三位一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防范风险,管控成本,服务保障集团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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