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擦亮监督“探头” 重整行装“亮剑”
“新的征程上,会有新的发展机遇,也会有新的风险挑战,大家要一起奋斗、一起拼搏,开局就要保持冲锋姿态,就要向目标奋进……”2月13日,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永龙在春节收心会上如是说。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前谋划,积极作为,努力开创派驻监督工作新局面。
守好“主阵地”,避免责任落空。牢牢抓住党组(支部、主委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召开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部署会、印发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优化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党外代表人士履职与日常行为负面清单、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等方式,严明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工作,把主体责任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截止目前,签订单位“一把手”廉政责任书13份,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132份,制定党派负面清单50条。
织密“铁笼子”,促进责任落实。今年以来,以针对问题、突出重点、务实管用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管人、管事、管物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扎紧笼子,看住钥匙。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为非公企业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方案》《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程序的实施办法》等已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织密制度防控的“铁笼子”,促进主体责任落地见效。目前,排查廉政风险点98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76条。
用好“杀手锏”,倒逼责任落地。今年以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严格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区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区别决策者和执行者,坚决防止违纪违法人员级别越低处理越重的倾向。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开展“回头看”,对于纸上谈兵,审计整改、巡察整改仅仅落实在口头上、书面上的严肃问责;对于再次发生同样问题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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