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打造“标杆式”整改 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对于巡察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必须加强监督、闭环督查,同时建立回访机制,确保整改到位。”涟水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日前,涟水县委巡察机构全面学习贯彻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配合,打造“标杆式”整改,高质量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突出重点强化靶向整治
“部分村(居)随意调整每月26日的‘党员集中日’时间,高沟镇墩南村、王嘴村调整党组织活动时间的理由竟然是便于部分党员中午喝酒和下午打牌……”这是涟水县开展新一轮巡察时发现的典型“弱缺不”问题。
今年来,该县把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2018年以来累计发现并推动解决“弱缺不”问题557个。
巡察中发现,成集镇裕丰村现有集体土地近百亩,在2006年就对外发包,租期超过20年,每亩租金不到100元,而类似这样的土地发包问题在其他村居也同样出现。面对此类共性问题,该县巡察组向县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85条,对巡察发现的农村环境整治、“三资”管理、村集体违规举债等重要问题进行剖析并编印6期《巡察工作建议》报该县主要领导阅示批办。
闭环督查提升整改质效
为了打通巡察整改“中梗阻”,该县巡察部门积极打造“闭环督查”工作法,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督查关口前移。问题反馈后即将“三项清单”移交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推动靠前监督,重点 问题向责任单位和分管县领导及时“双反馈”,压实整改责任。
提前介入重点问题。由监察员办公室、派驻机构等提前介入重大问题整改,实施过程纠偏、全程督办印发督查专报3期。
整改成效全面体检。多批次组建回访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在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过堂,公开通报3家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党内警告处分 5人,书面检查2人,诫勉谈话1人。
“红黄绿”预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实施“红色”预警,印发《提醒函》、《督办函》40余份;需细化措施、改进成效的予以“黄色”预警;对整改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标注“绿色”,建立整改样本,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公开刊登。
研发系统聚焦质效管理
2019年,为了打造“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标杆”,该县研发“巡视巡察整改质效管理系统”。系统主要依托“交办、督办、问效”三大模块,通过可比对、可追溯、可评估的大数据整合,实时展示巡察整改最新进展情况,定向跟踪督办,提高整改质效。
“清单交办”提升工作针对性。通过“3+1”工作清单进行交办,“3”指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1”指工作事项清单,做到工作指向明确、工作任务明确。
“双预警”督办完善“跟踪环”。通过短信提醒、电脑弹幕提醒的方式,对完成时间、效果进行“双预警”,对进度迟缓、举措不实的单位第一时间通过系统亮红灯预警,重点督办。
“等次化”强化管理质效。对整改时间、进度、成效等维度设定量化指标,已巡察单位整改情况随着相关数据输入,自动生成综合分析报告,并按照ABCD四个等级判定整改成效评估值,评估等级较低的单位或个别评价指标值异常的,将适时组织巡察“回头看”,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