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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去年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68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03-01 09:00:57 点击: 【字体:

   2018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细化。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0个方面59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督,在全市搭建“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现“量化式”定责,“跟踪式”履责,“绩效式”考责,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目前,监督管理系统已在全市14个县(市、区)、4个开发(度假)园区、101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监督室和28个派驻纪检组运行使用。同时,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台账管理,编印纪实手册,建立工作台账,对履职情况全程留痕、实时监控、过程管理、动态评定。

  加大对全市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由市委常委带队对责任单位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实地检查考核,并对2017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9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唤醒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持续释放对落实“两个责任”严抓严管的强烈信号。2018年,全市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68个,问责党组织20个、党员领导干部213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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