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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构建“四位一体”巡察整改闭环体系

来源:沭阳县纪委县监委 时间:2019-03-11 09:29:38 点击: 【字体:

为确保问题整改一个不落、清仓见底,沭阳县通过构建反馈—约谈—督查—评估“四位一体”巡察整改闭环体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据统计,在前六轮巡察中共对279个党组织进行政治巡察,发现“三大问题”3053个,整改完成2793个,整改率91.5%。

迅速反馈,严肃指出问题。把问题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坚持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原则,巡察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有关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督促立行立改。目前,已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单》376份,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巡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巡察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巡察反馈意见书上“签字背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推动责任落地生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即时约谈,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凡巡必谈”要求,巡察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县委开展“五方联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共对57家单位开展“五方联谈”;巡察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邀请巡察组成员列席,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避免了巡察问题抛洒滴漏。

常态督查,严肃执纪问责。巡察反馈满3个月后,县委巡察办派出督查组,运用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暗访核实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巡察整改专项督查58次,发放整改提醒单76份;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目前,9个被巡察单位因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通过严肃追责,达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目标,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综合评估,逐项对账销号。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制定《县委巡察整改量化考评实施办法》,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相结合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情况和群众满意率;对评估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并将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目前,该县前五轮接受巡察的41家单位,已通过巡察整改综合验收并公开了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序时落实率达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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