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屯昌:严格执行派驻监督工作报告制度
“2018年以来,坚持在每个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坚持每半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约谈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13人次……”近日,海南省屯昌县纪委监委听取2018年派驻监督情况汇报,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汇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屯昌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派驻监督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每季度一谈话、每半年一督查、每年一总结的制度,强化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效。
“2018年以来,我组通过参加或者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等方面进行监督,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共发现派驻单位存在问题62个,通过分析反馈、指导督促,各派驻单位存在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提升各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发挥了‘驻’的优势。”一名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这样汇报。
“通过汇报,既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也是一次精神层面的‘再教育’,增强了抓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另一名参加汇报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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