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拉网式"监督检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
“这名干部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影响期还没有结束,为什么可以领年终考核奖?”近日,在浙江省缙云县开展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检查组人员从一份工资发放表中发现了问题。
原来,2017年底,这名干部因交通肇事受到行政降级处分。根据规定,在立案和处分影响期内,该干部不应领取该年度的年终考核奖。
今年以来,缙云县纪委监委把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对2016年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纪(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调阅案卷、查阅文件资料、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处分决定书宣布送达工作不规范,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不规范、归档工作不规范……” 随着检查的不断深入,一些长期隐藏的问题开始显现。
目前,抽查受党纪政务处分对象621人,检查发现有14起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追缴多发补贴24万余元,相关单位负责人被约谈。
“我们通过严格纪律处分执行,告诫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在处分决定执行中‘搞变通’‘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坚决要求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纪律处分不打折扣。”缙云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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