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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为6名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05-08 10:17:04 点击: 【字体:

针对有群众反映李成芬贪污妇检津贴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所反映不属实,希望瑞云社区党委及李成芬本人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负组织和群众信任……”近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联合龙桥镇纪委在龙桥镇瑞云社区就一起匿名信访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公开反馈,对社区干部李成芬贪污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感谢组织,感谢纪委的领导和同志,多亏你们查清了事实,之前被诬告,我感觉很冤枉,现在问题澄清了,还了我清白,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和群众多沟通,多交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澄清会现场,李成芬激动不已。

  为防范破解信访举报中的诬告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新都区纪委监委强化正面教育引导,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行为的发生。同时,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增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辨识度,不让有问题的干部逃脱党纪国法的严惩,不让无问题的干部背上不白之冤。

  新都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对于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且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及时为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激发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积极性。

  2018年以来,新都区纪委监委共为6名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没有问题及时澄清,既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同时可以对匿名诬告的不正之风有效遏制。”新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澄清机制,规范举报行为。探索健全针对恶意举报、诬告行为的惩处追究制度,增加恶意举报行为成本,对于一些恶意举报类典型案例,采取一定方式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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