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派驻机构定期报备监督检查情况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纪委监委在强化派驻监督精准上聚力用劲,探索推行“一单两表两结合”工作举措,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监督,推动压实主体责任。
实行“一单”报备制度。市纪委监委出台派驻机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月报备清单,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三重一大”具体内容,结合被监督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实行一部门一方案,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界定,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类、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类和大额资金使用类监督内容,如实填写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备,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两表”监督模式。制定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先报告表,要求督促被监督部门在研究审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提前填写书面告知,随附提交会议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制定派驻机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表,对会议研究事项与实际过程的一致性、真实性,以及对派驻机构所提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形成会前研判、会中参与、会后监督的“闭环”监督模式。
建立“两结合”监督机制。建立“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列席会议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监督机制,在督促派驻机构抓好日常监督、列席会议监督的同时,突出对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重点监督和专项督查,推动派驻监督靶向发力、直击监督要害,防止滋生腐败。同时,配套建立工作纪实台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确保派驻监督情况明、底数清、针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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