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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七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09-11 15:25:52 点击: 【字体:

日前,吉林省纪委对7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1.省科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景涛,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东华,党组成员、副主席穆晓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11月至20178月,李景涛、刘东华、穆晓东多次收受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给予的礼品礼金,分别共计折合人民币1.82万元、1.04万元、0.98万元。20197月,李景涛、刘东华、穆晓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

  2.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宇光违规聚餐并饮酒问题。2016417日至423日,韩宇光在重庆市参加党性教育培训班期间,违反培训规定,外出参加聚餐活动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198月,韩宇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12月至20177月,张宏明在每月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多次违规乘用该局公务用车。201711月,张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李长江公车私用问题。201844日至45日,李长江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在长春市区办理个人事务。20189月,李长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宏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72日,孙宏在其子举办婚礼之前,邀请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干部12人聚餐庆祝,违规收受礼金共计3100元。79日,在其子举办婚礼当天,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600元。201810月,孙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6.辽源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谭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公款旅游、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6月,谭海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共11人,参加其子在厦门市举办的婚礼,违规收受其中5人所送礼金共计3.9万元;其后,又在辽源市违规收受4人所送礼金共计0.6万元。20163月、20172月,谭海分别借操办其母亲、父亲葬礼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8.6万元。2014618日至624日,谭海借带队赴台湾开展经贸考察活动之机,带领同行11人到阿里山、日月潭等景点公款旅游。2014年至2016年,谭海多次接受当地多家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负责人在内部食堂、酒店安排的宴请。此外,谭海多次乘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谭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8月,谭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7.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晓红私车公养问题。201610月至20176月,贾晓红违规按月领取加油卡共计2.25万元。2017511日、527日,贾晓红先后2次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410元。20196月,贾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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