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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强统筹协调 合并检查事项改进检查方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10-08 10:32:04 点击: 【字体:

   日前,经厦门市委研究同意,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再进行改进和优化。

  为减轻基层负担,厦门自去年起不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汇报材料。今年,厦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围和检查事项有所调整,加强了统筹协调,避免多头检查。一方面,对当年度接受常规巡视巡察或省委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的市直单位,市委不再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当年度接受市委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的镇街,各区不再开展检查。另一方面,合并检查事项,如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基层党建等检查结果直接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反馈内容。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改革任务落实、重大重点项目落实、东西部扶贫等已列入当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专项内容,主体责任检查直接运用职能部门的检查督查考核成果,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

  针对基层单位反映的“年关”难过,要准备大量材料迎接各种检查等问题,厦门市将以往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委托检查改为“自查自评+重点检查”的检查方式。要求各单位党组织每年对本级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一次主体责任检查,11月前,全市各级党组织对照检查内容,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各派驻机构可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监督。

  在此基础上,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综合考量各单位自查自评和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等情况,从中选取重点单位,由市领导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和约谈提醒。各级党组织在开展检查时要改进检查方法,实地检查中着重了解真实情况,关键看是否履职尽责、是否解决实际问题,不以简单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

  与此同时,坚持查纠结合,以查促改推动工作。在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抄报分管联系的市领导。年度检查结果分析汇总后将适时向市委专题报告,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而且,市领导将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倒逼责任落实。

  据了解,厦门市对147个单位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梳理问题906个,其中838个已整改到位,51个预计于2019年底前完成,17个持续整改。提出问责建议50条,已追责问责2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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