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对下发的56份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某国有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不规范提出的这份建议书,我认为可以被推荐为优秀建议书,一是建议书指出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二是提出的建议切中问题要害具有可操作性,且引用了相关的制度规范,有理有据,三是对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到位,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该企业整改的过程,也让我们看到了整改的结果。”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凤祥正在对纪检监察建议书专项检查的结果进行评议。
近日,朝阳区纪委监委由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对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具体来说,我们将建议书制发情况、文书质量、程序规范、整改效果四项内容细化,指标包括建议书制发是否及时、文书是否规范、整改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整改落实工作是否到位等17项,对全区2019年以来下发的56份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燕海涛介绍。
在专项检查中,专班成员依据《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朝阳区纪律检查建议书工作办法(试行)》,分组对制发建议书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提交集体审议,汇总梳理出工作开展不均衡、文书样式不规范、问题建议不精准、管理机制不健全四类问题,并向各制发单位及管理部门提出强化专项培训、制发情况纳入监督档案信息系统、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等工作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朝阳区纪委监委针对四类问题集中开展培训,对建议书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点名通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议书使用要求、制发方式,要求责任单位立即着手改进完善。
“我们组一直非常重视建议书的制发工作,一直把它作为推进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仅2019年便制发了8份建议书,但确实存在提出的建议比较笼统,缺乏执行性的情况,案件审理室及时向我们反馈了这个问题。”区教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王一豪说,“下一步,我们一定聚焦问题整改,结合相关制度规范来改进建议书,使建议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整改收得实效。”
同时,朝阳区纪委监委结合专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修订《朝阳区纪委监委建议书工作办法》,对建议书的审批制发、制作依据、抄送备案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予以明确。如,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制发建议书报主要负责人批准,重要建议报区委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建立台账统一管理,非监督检查室制发建议书提前征求监督检查室意见并向其备案。此外,《工作办法》还对建议书复核机制等重要事项进行完善并将建议书制发情况纳入监督档案信息系统,规定由监督检查室对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整改敷衍了事、虚假整改的,对有关党组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障建议书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的有效手段,也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措施,通过专项检查,着力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是保障建议书严肃性,提升建议书制发质效,深化以案促改的有力举措。”燕海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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