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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三个突出杜绝纪检干部“灯下黑”

来源:清风扬帆网 作者:泗洪县纪委 时间:2016-12-20 15:07:48 点击: 【字体:

    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泗洪县纪委“三个突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突出“严”要求,让队伍更规范。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引导。制定《泗洪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用规章制度约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作风规定等纪律问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追究问责,2016年以来,县纪委共提醒约谈纪检监察干部7人次,函询1人,开除党籍1人。
  突出“专”业务,让队伍更专业。为了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该县纪委搭建清风讲堂平台,以专家授课、领导领学、全员讲学、疑难案例解读等系列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岗位练兵等以注重磨练实战工作能力的工作机制已常态化开展,通过对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业务素质的深度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程序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精品意识得以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能力得以显著提升。
  突出“实”举措,让队伍更高效。今年以来,我县从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着手,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相继出台《2016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泗洪县纪委办案规范提醒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泗洪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十项”承诺制度》等文件制度,通过目标引导、动态管理、内部通报等工作制度,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促使工作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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