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节假日前严督细查防“四风”
2017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泗阳县纪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对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此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2月6日。督查内容主要有: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和县节日期间“十个严禁”的情况;二是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以及搞拉票贿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参与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财物等情况;三是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封存,如经领导同意后需外出的,公车使用必须在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活动还要求“两节”期间,该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突出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快查速结,情况严重的及时上报。凡被上级检查发现的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泗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启旺指出:对于辖区内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不问责的,或者拖延、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追责不到位的,也将一律严肃问责。(王海洋)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